沈阳师范大学空调与电梯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人:后勤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0-09-24   浏览次数:12



空调及电梯均属于高耗能特种设备。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规范我校空调设施的安装及使用管理,确保我校电梯的有效维护与安全运行,创建节约型和谐校园,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安装空调的基本原则及审批程序

1.安装空调遵循“教学、科研急需”的基本原则,严格管控学校机关各部门及其他行政办公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安空调。对于已经安装的空调,加装电表,计量用电,日常使用所发生的电费由使用部门承担。

2.学校后勤工作处负责空调安装审核。审核过程中要充分论证申报理由是否充分、建筑物电路负荷能力以及室外挂机建筑物整体影响等情况,提出具体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

3.会议室及重点实验室需要安装空调,使用单位要向后勤工作处提交书面申请由后勤工作处提出具体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一次安装三台以上空调需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

4.空调设备的采购,无论何种经费来源渠道,均需完成校内审批手续后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采购办)依据有关采购规定办理。未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的空调设备采购,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不得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采购费用支付业务。

二、使用空调的相关原则及具体规定

1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行政负责人对空调设备的使用安全负主要责任无论以何种经费购入安装的空调设备,其日常维护费用均由使用部门承担。行政办公场所安装使用的空调,其日常耗能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直接为教学、科研及学生集中学习服务的场所(如实验室、计算机房以及多媒体阅览室等)安装使用的空调,其日常耗能费用由学校承担。大型会议场所及学术报告厅等安装的空调,日常耗能费用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承担。

2.日常办公、教学及科研使用的空调开启时间应与学校作息时间吻合;会议室等特殊场所使用空调时根据实际需要开启;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原则上禁止使用空调空调设施的启用要依据当日天气情况和室内温度确定,夏季制冷温度不应低于25摄氏度,冬季不准使用空调取暖。空调运行期间,必须关闭门窗。

3.严格遵循“人离机停”的原则严禁空调设施“无人运行”的情况发生。临近下班,提前15分钟关闭空调。

三、电梯管理的部门职责

1.我校楼内电梯均由后勤工作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电梯的安全使用、日常维修与定期检测等相关工作,监督指导使用部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

2.电梯的具体使用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日常维护,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和电梯检测机构认真做好定期检测。有运行许可证的电梯方可正常使用,无日常维护保养或未通过定期检测的电梯一律停止使用。

四、电梯管理的人员要求

专职或兼职电梯使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1.电梯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电梯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检记录

3.电梯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附属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五、电梯管理的日常规定

1.电梯机房要保持整洁,消防设施要齐备,制定有效措施防止沙灰及小动物进入机房,严禁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2.在电梯轿厢内或电梯入口处要粘贴《电梯安全使用守则》,提醒乘客安全使用电梯。

3.为有效节约能源,三楼以下停止使用电梯(特殊工作需要时可临时使用)。

4.电梯使用部门要配合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通知学校职能部门,情况严重时应立即拨打110等救援电话,并通知政府质检部门和日常维护单位紧急救援。

六、使用电梯的行为规范

为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使用和乘坐电梯时,提倡举止文明、爱护设备,并认真做到以下六个严禁:

1.严禁电梯超员超载。

2.严禁在电梯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3.严禁携带易污染、易腐蚀的危险品乘坐电梯。

4.严禁将杂物丢弃在电梯或地坎槽内。

5.严禁损坏电梯内电话、照明等各项设施。

6.严禁在电梯内乱写乱画或乱贴通知。

七、其他

1.本办法由学校后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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